广西省河池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2021-01-12 15:24发布

长期以来,有色金属产业作为河池市支柱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导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环境风险防控形势不容乐观。2014年以来,市委、市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国家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契机,向环境保护部争取将河池市列为全国六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之一,通过资金支持和示范带动,推动河池市环境保护工作快速发展。2016年5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将河池市作为全国六个先行区之一,要求河池市政府编制先行区建设方案,并于2016年底前,按程序报送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备案。

一、现状与基础

“十二五”以来,河池市环境质量状况在不断改善。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189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占73.54%;全市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占总数的82.81%;全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年达标天数311天,优良率为85.2%。“十二五”期间,河池市获中央、自治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专项资金73392.4万元,实施了114项污染源综合防治、民生应急保障、历史遗留类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成效显著。

但全市土壤污染防治状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市整体土壤污染状况不清楚。2013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全市重度污染点位比例近10%;中轻度污染比例约11.7%;轻微污染比例为11%。但河池市土壤金属背景值偏高,现有评价方法和结论难以科学准确反应整体土壤质量状况。二是南丹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严重,影响到农产品安全。南丹县重点区域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研究报告表明,在麻阳、芒场、城关、车河、大厂周边农产品存在镉、铬、汞等重金属污染,其中污染最严重的是镉,评价为重污染、中污染和轻污染的比例分别占全部采样数量点的11%、13.2%和11.8%;其次是铬,评价为重污染、中污染和轻污染的比例分别占全部采样数量点的5.1%、14.7%和30.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环江流域由于尾矿库溃坝导致上、中、下游部分农田农产品存在镉、铅和砷超标问题。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澄江、保安、东庙等乡镇玉米籽粒重金属存在超标,其中高岭、地苏和东庙三个乡镇铅超标;九渡乡、地苏乡部分玉米籽粒砷超标。三是河池市历史遗留高环境风险场地或土壤问题比较突出。全市尾矿库83座,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4座,土壤环境风险较高;26个历史遗留砒霜场中的部分废渣尚未得到安全处置,造成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尚未得到有效管控。

河池市土壤污染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天然来源。有色金属成矿带是导致河池市土壤金属背景值偏高的天然原因,喀斯特石漠化、酸性土壤和酸雨是加速河池市土壤重金属扩散的外在因素。二是人为活动。有色金属采选冶等人为活动是重金属污染主要来源。河池土壤污染具有四个特点:一是河池市土壤镉背景值偏高,在无矿产资源分布、无有色金属产业分布的天峨、东兰、都安等长寿之乡地区,镉依然超标多倍;二是河池市土壤污染以镉、砷、铅、锑、铊等重金属为主要因素;三是河池市喀斯特地貌加大土壤污染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全市岩溶面积占地区总面积的66%,现有162条地下河,地下水点1326个。土壤污染很容易以水为介,通过地下河影响到下游。四是地理条件和产业布局决定了土壤污染防控的系统性。从全市来看,天峨县、凤山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属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属于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需要重点保护;宜州市撤市设区需要合理规划、科学开发;南丹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金城江区既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防范新的土壤污染。此外,从区域流域角度来看,刁江流域、大环江流域上、中、下游流经多个县(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统筹考虑,系统设计。

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技术和管理。在技术层面需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科学准确评价与区别高背景值与输入性污染的关系、土壤高背景或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超标的关系。二是需要从全局或区域流域角度科学识别和优先解决高风险土壤污染问题,利用地下水、地表水资源丰富这一特点,建立水质与土壤污染的关联,合理安排相关项目。三是开展河池市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共性技术筛选,总结出基于区域或流域土壤风险预警及管控技术路线,历史遗留砒霜厂、有色金属尾矿库、铅锌冶炼污染土壤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技术路线,酸性土壤镉轻微污染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的技术路线。在管理层面需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项目管理模式改革,如何解决项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前期投入无保障,项目库建设难,项目质量低,项目实施监管难、项目验收评估难等问题;二是如何解决农用地种植结构调整、风险管控、治理修复与保障农民切身利益之间关系,实现“收入不减少,风险管控好”的目标;三是如何解决先行区建设与带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药剂、装备等环保产业发展问题,实现经济与社会效益双赢。

二、建设目标和推进策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战略部署和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1234”总体工作思路,以开展“六大行动”为抓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和建设良好人居环境为目标,以产业转型升级和优化城市布局为契机,按照“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突出重点,有限目标;分类管控、综合施策;突出特色,建成示范”原则,坚持一个目标,着眼两个对象,抓好三个环节,强化四个基础。即:以保障安全(农产品安全和人居安全)为目标,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对象,以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为切入点,以防污染、控风险、再开发治理(“防-控-治”)三个环节为管控抓手,以摸清底数、完善制度、创新模式、提升监管能力为四项基础,构建河池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体系,有效解决河池市土壤环境问题,努力将河池市打造成为全国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中的领头羊。

(二)推进策略

基于河池市土壤污染特点、难点和现有工作基础,先行区建设推进按照“以土壤调查为先导,以风险评估为依据,以分类施策为原则”实施水土统筹防控策略,推进先行区建设。具体而言,就是以河池市160余条地下河和1300余个地下水点为监测对象,沿着下游、中游、上游开展地下水监测,识别每条地下河流经区域周边污染源,进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实现区域环境风险管控。

(三)总体目标与考核指标

先行区建设年限为2016-2020年。先行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先行区全面摸清土壤污染底数,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管理体制,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壤污染防治模式。具体考核指标见表1。

三、主要任务

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主要包括七项任务,即:夯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水统筹监测网的两个基础;实施未污染、轻微污染、高风险土壤保护、管控与治理三项举措;补足项目实施成效弱、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弱这两个短板。

(一)任务1: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实现精准管理

通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遥感调查,河池市土壤背景值专项调查,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含农产品协同调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色金属尾矿库土壤风险评估、历史遗留砒霜厂风险评估,结合业已掌握的数据,能否划分出需要规模以上优先保护的农用地、实施风险管控的农用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农用地和切实需要治理修复的农用地分布;能够建立河池市污染地块清单与优先管控名录,并提出具体的风险管控措施。

(二)任务2:构建河池市水土统筹监测网,实现风险预警预测

结合背景值调查,完善河池市土壤环境质量点位布设;以河池市采选冶炼污染企业(含工业园区)周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矿山油田周边以及蔬菜种植基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重点,完善土壤风险监控点位布设;以现有地下水监测点位为基础,结合162条地下水、园区地下水监测点位、尾矿库地下水监测点位,完善地下水监测点位布设。基于上述点位,构建河池市水土统筹监测网,以水为媒,实现风险预警预测。

(三)任务3:开展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污染

将全市已划定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三品一标”基地、67个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和详查已识别出的无污染的基本农田作为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域,对于周边可能造成农田污染的企业实施严格管控,以“美丽河池,清洁乡村”建设为契机,防止面源污染,保障土壤环境质量不恶化。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要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思路,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空间规划、规划环评的基础。禁止在环江北部—罗城西北部山地、南丹西部—天峨中西部山地、南丹东南部—环江西南部—宜州东部山地、盘阳河流域山地等环境敏感区新、改、扩建涉重金属企业。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20公里范围内的沿岸地区禁止新建和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排放的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现有涉重金属企业在2018年底前完成搬迁,或采取停产、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到期没有完成搬迁的,坚决依法取缔。金城江区2017年完成城市建成区内有色金属产业整体退出。

按照国家制定的有色金属铜、铅、锌、镍、锡冶炼行业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自治区制定的铅锑冶炼行业规范条件及有色金属矿采选、锑冶炼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金城江区(东江镇、河池镇、金城江街道、六圩镇、五圩镇),南丹县(车河镇、大厂镇、芒场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洛阳镇、驯乐乡)等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实行更为严格的行业准入政策。严格涉重金属建设项目审批,继续实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前置审核制度。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依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落实各县(市、区)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和时间节点。2017年底前,淘汰以炼铅为主的烧结-鼓风炉工艺设备,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企业。2020年底,河池市制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企业占全部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企业的比例不低于80%。

(四)任务4:实施土壤风险管控,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体健康

针对河池喀斯特地貌发育的石灰岩山区成土母质,土壤重金属背景值高的现实情况,开展高背景区土壤与农产品质量协同评价的分级管理。根据土壤与农产品质量的协同调查结果,2018年底前,河池市各县(市、区)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划分,实施分级管理措施,实现农田安全利用。根据土壤背景值情况、污染状况、农产品状况,以南丹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金城江区、都安瑶族自治县为重点,以水稻和玉米为主要品种,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开展镉、铅等低积累品种选育,借鉴长株潭地区重金属农田种植技术经验和管理经验,推动合适河池地区的“VIP+n”技术,实现达标生产(V是“品种”等生物措施,I是“灌溉”等农业措施,P是指调整“pH酸碱度”,n是在VIP基础上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对于重度污染耕地,采取严格用途管制、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等措施。不适宜种植粮食作物的地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开展种植结构调整,以河池市大力推广的核桃种植、甘蔗种植、桑蚕种植产业相结合。

对于建设用地,基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获取场地信息进行场地环境风险筛查,并综合场地所在区域的社会敏感性、经济发展程度、地方政府意愿等多方面因素,对在产企业确定“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对关闭搬迁地块确定“优先管控名录”。其中,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中的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企业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必要时实施风险管控措施,防范地下水污染或扩散;对于列入“优先管控名录”但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划定管控区域,采取制度控制或工程控制等风险管控措施;对发现污染扩散的,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风险管控措施。对于区域历史遗留砒霜厂砷渣堆场污染地块在2018年左右全部实现风险管控。

(五)任务5:实施高风险土壤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高风险土壤治理与修复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于“矿区-尾矿库-小流域系统”实施综合整治;二是对于金城江区实施历史遗留污染整治;三是对于刁江流域实施综合整治,整体改善刁江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六)任务6:创新先行区建设管理模式,构建河池模式

鉴于先行区建设的系统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并充分认识到“十二五”重金属项目建设存在的弊病,通过创新先行区建设管理模式,强化顶层设计、项目设计与环境监理环节。由河池市人民政府委托专业技术支撑单位负责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顶层设计,负责与环境保护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技术沟通;通过招标方式委托专业项目管理公司在专业技术支撑单位的指导下,负责河池市年度项目前期调查评估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择优选取环境监理单位对专业项目管理公司实施的部分项目前期调查评估和各实施单位实施的治理修复过程进行环境监理,防止治理过程的二次污染。后续项目实施环节,按照公平、公开原则,通过招标方式实现各个项目落地。

在农用地相关项目管理方面,借鉴长株潭重金属污染治理管理经验,推行“技术市县集中培训、物资市县集中采购、措施乡村集中实施”和“实施方案统一制定、指导目录统一颁布、社会服务统一采购、技术规范统一要求、实施情况统一监管”的“三集中、五统一”的组织实施与运行管理模式。建立农用地修复治理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农用地相关项目实现技术到户、措施到田、责任到人,保证农用地的修复治理效果。

(七)任务7:强化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能力建设主要包括:规章制度、监测分析、信息化管理和宣教体系建设四个方面着手提升。

规章制度主要构建河池市本地区的农用地、建设用地调查、评估、治理修复与风险管控的各项相关制度。

监测分析方面,依靠国家支持,2020年市本级及11县(市、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均达到西部环境监测和监察能力要求。对河池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现有的危旧实验办公综合楼进行改造,同时添置环境监测设备,使河池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中西部二级站的相关要求。

信息化建设方面,充分依托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土壤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大气、水等相关环保信息与土壤调查监测相关信息集成,逐步实现大数据分析能力,构建河池市先行区项目管理平台和成果展示平台。

宣传教育方面,强化对河池市和各县(市、区)土壤环境保护管理人员、监测人员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加大对土壤重点污染防控企业培训,提高防控能力;加大对社会、民众宣传培训,提升全社会土壤污染防治水平。

四、主要项目

根据先行区建设的主要任务,将拟开展项目划分为五个方面,分别是土壤环境质量调查项目、土壤污染源头控制与土壤环境保护项目、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和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在上述五方面任务下,进一步细化先行区各建设项目,分设20大类50小类建设项目。具体见表2。

2016年和2017年项目重点以河池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历史遗留砒霜场、高风险尾矿库、刁江流域综合整治、已识别区域农田安全利用和种植结构调整为主要任务。2018-2020年基于河池市土壤状况调查结果,按照区域风险评估结果,有序安排。

五、资金匡算

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类项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土壤污染源控制与土壤环境保护类项目、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估算总投资218927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按资金投入的建设目标分类:土壤环境质量调查项目投入4800万元,占总费用的2.20%;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投入400万元,占总费用的0.18%;土壤污染源头控制与土壤环境保护项目投入4965万元,占总费用的2.27%;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投入82290万元,占总费用的37.66%;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投入119472万元,占总费用的54.67%;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投入7000万元,占总费用的3.20%。

考虑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长期性、复杂性,先行区项目库的建设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资金匡算具有不确定性。未来实际规模可基于项目开展情况,适时调整。

六、保障措施

河池市人民政府成立河池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环保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牵头单位为市环境保护局,成员单位有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工作组建立相关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先行区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工作及时高效地落到实处。具体责任分工见表3。

七、预期成效

到2020年,初步构建河池市土壤风险防控体系,基本摸清和客观评估全市农田和建设用地风险状况,初步建成土水统筹预警预防体系,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实现高风险历史遗留砒霜场、尾矿库得到有效整治,稳步推进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探索形成具有西南喀斯特地貌高背景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壤污染防治模式,消除区域土壤风险系统性风险,推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来源:中国土壤修复保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