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阳市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政策解读

2021-01-13 11:02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政发〔2016〕112号)、《庆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庆阳市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现就《工作计划》有关内容作一解读。

一、出台《工作计划》的主要目标

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取得明显成效。

二、出台《工作计划》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土十条”。主要冲刺“十三五”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目标任务完成,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按季度调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51号),做好实施进展季调度和报表报送工作。

(二)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继续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持续做好调查对象核实增补与基础信息调查质量提升工作。二是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结合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建立覆盖全市所有县区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三)加快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组织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根据省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确保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三是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地区倾斜。四是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四)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一是全面排查辖区内重点行业遗留地块。要对地块进行再次排查,更新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名录。二是开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推动开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提前谋划“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的“土十条”终期考核指标。三是加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改造企业搬迁腾退土地土壤污染防治。四是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科学合理确定相关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明确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五是严格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监管。要充分考虑污染场地的环境风险,严格用地审批。六是落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措施。七是强化涉及污染地块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八是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监管。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

(五)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加强农业农村环境保护。主要是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切实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二是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大力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三是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积极推进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四是严控畜禽养殖污染。优化调整畜牧业生产布局,协调畜禽规模养殖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五是减少生活垃圾污染。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六)切实加强源头预防和监管。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管理。二是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进一步规范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完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控制制度。三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过程。四是严格土壤环境监管执法。五是防范尾矿库安全环境风险。六是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

(七)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加快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实施。二是加强治理与修复过程监管。

三、出台《工作计划》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存在困难问题。

(二)开展工作调度。积极推进工作落实,分别于每季度末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证明资料反馈市生态环境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将土壤污染防治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计划,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引导全社会支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调查和重金属行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经费,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五)严格执法检查。要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突出问题及时督办落实,有效预防和遏制违法事件发生。

相关文件: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